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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莆京7906not资助政策宣传

时间:2019-09-06 16:27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如果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申请享受助学金、免学费和生活费资助(生活费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统一发放)。如果属于“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或孩子有残疾,可享受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有以上情况的学生于每年9月上旬主动联系班主任申报。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元)和校友助学金(每年2000~4000元),两项资助可同时享受。每年9月上旬由学生主动向学校资助管理机构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按《澳门新莆京7906not学生助学金申请、评审实施办法》进行申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根据扶贫、民政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3级。具体认定程序可向班主任咨询。
  

学生应主动向学校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和依据。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金、校友助学金、毕业生助学金及需学校盖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资料,原则上以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资料为判断依据。没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不受理其开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或各类助学金的申报(特殊情况除外)。